为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真正落到实处,4月11日下午,海宁市规划建设局组织举行了海宁绿城新湖房地产开发公司“局部调整百合新城平面布局”听证会。这是自今年1月1日《城乡规划法》实施以来海宁市首次就小区布局调整平面规划而召开的听证会。 听证会由行政许可申请人(海宁绿城新湖房地产开发公司),绿城百合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,绿城丰合小区四名业主代表,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(海宁市规划设计管理处)参加。会议邀请了海宁市人大常委会、海宁市法制办、国土资源局、城管执法局、海洲街道百合新城社区等单位参加。听证会上,行政许可申请人详细陈述了平面调整的目的和内容。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及业主代表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。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也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陈述了自己的主张。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法制科滕义富科长表示,此举必将有利于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;有利于强化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,加强廉政建设。有利于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、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,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,有序推进城乡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,逐步建立结构合理、管理科学、程序严密、制约有效的城乡规划。在满足规划有关技术标准(规范)的前提下,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。 |